11月8日選舉重要日子。
以往亞裔美國人的投票率一直偏低。 在2012年總統大選中,亞裔美國人的合格選民投票率只有47%,而非西班牙裔白人合格選民的投票率較高,達64%。 非洲裔美國人的合格選民投票率則高達67%。 在2016縂充選舉德州Harris縣投票率為61.3%, 華裔選民投票率僅為49.3%。 2018年中期選舉,Harris縣投票率為52.8%, 亞裔為47%。 投票率低意味著重要的地方問題由有限的選民群體決定。
亞裔選民投票率一直處於歷史低位,有多種解釋。 有三分之一的亞裔美國選民投票時存在不可否認的語言障礙。 另外一些亜裔選民除了有語言的限制,加上缼乏有關英文選舉資料翻譯及充分解說,所以未能瞭解美國主流社會的選舉制度內容、競選席位的功能、權力和職責。 一些亷裔選民亦未能明白候選席位的重要性及候選人的行政策略如何能帶來對生活、教育制度、房屋稅制、基建設施的影響,因此他們也許有投票權但是沒有參與投票。 目前在美國德州各縣以亜裔語言解說美國選舉資訊內容的協助較少。 亞裔選民特別對候選人的政黨背景、從政經驗、公職、政網內容、競選承諾等都未能有翻譯資料而可令亞裔選民充份了解內容及掌握如何投票。 有限的資源亦限制了翻譯數據未能普及化,未能讓三分之一「英語說得有限亅的亞裔美國人容易投票, 以致亞裔美國人的投票一直被忽視。 在2016年10月全國亞裔美國人調查(NAAS)進行的一份報告中,70%接受調查的亞裔美國登記選民表示,「其中一個政黨沒有就當前的競選活動與他們聯繫過。 」
為何華裔選民更加須要參與投票?
1. 這投票權實在得來不易! 經過多年的遊行、抗議和爭取,今天小數族裔、女性、及年輕人才獲得投票權
在美國這個稱為「民主國家」,少數族裔、女性和年輕人在社會上的聲音和訴求一直被忽視。 直到1869年第15修正案(15th Amendment)通過,最大的小數族裔美國非洲裔黑人才被允許投票, 但他們仍面臨阻嚇一直未能行使投票權利。 這樣一直持續到1964年第24條修正案(24th Amendment) 取消人頭稅(Poll Tax),以及1965年投票權法案(The Voting Rights Act 1965)結束了吉姆克勞法(Jim Crow laws)。 婦女的選舉權亦是一直被剝奪的,直到1920年,因為當時婦女選舉權運動的長期努力最終導致了第19條修正案的出顯,女性才終於可以投票。 在1971年,美國的投票年齡被降低到18歲,其理念是如果一個人的年齡足以在軍隊中為國家服務,他們應該被允許投票。 今天在美國你的投票權實在得來不易! 使用你的投票權,發揮亜裔選民的力量!
2. 亞裔美國人和太平洋島國人士(AAPI)是美國選民中增長最快的種族群體
在美國各大州份,亞裔及太平洋島國選民(AAPI Voters)有潛在的力量影響州選舉。 亞裔及太平洋島國選民(AAPI Voters) 佔各州選民人口,在Nevada內華達州有11%, 在Minnesota明妮蘇達州 有5.7%; 在Texas德州有5.5%。 在一些搖擺州份,亞裔美國人和太平洋島國人士票數足可以影響州選舉結果。 根據Pew Research研究中心的數據,亞裔美國人和太平洋島國民(AAPI)是美國選民中增長最快的種族群體。 他們佔全國合格選民的近5%,今年將有超過1100萬人有資格投票。 你可知道,華裔是美國最大的亞裔群體,占亞裔人口的24%,即540萬人。 甚有影響力!
3. 我們社區的每個人都納稅 - 包括公民和非公民都納稅
投票是您選擇如何花費稅款的機會,例如為醫療保健和社會服務提供額外資金。 這既可以通過您對具體提案來實現,也可以通過我們選擇擔任領導職位的那些致力於支持我們社區的關鍵社會服務的職位來實現。
4. 缺乏參與的投票不僅影響了移民,也影響了他們的下一代子女
在美國雖然華裔選民投票率與參與政治度偏低。 在許多亞裔美藉公民在投票事而上有一個不沉常解釋 「我不習慣參與政治或投票!」 也許在一些亷洲國家都未必容許人民有投票權,這習慣亦反映在美國亞裔社區內不同種族群體的投票率上。 但隨著在線社會運動和互聯網運動的迅速興起,投票並不是孤立的事件,而是「多代人的事」。 如果您的父母不投票,而您周圍和社區中的人也不傾向於投票,那麼您自己投票的可能性就會降低。
5. 很多社會問題一直在影響著每個人的生活
投票就您為自己,家人和社區所需的生活做出關鍵決定。 投票是您捍衛自己關心的問題的機會,例如經濟,房產稅,環境保護、槍械管制、同性婚姻、生殖權利、公共教育等。 投票是一個機會使你的可以對社區產生積極正面的影響! 投票可以選出代表你的聲音,決定誰來定下社會議程。 在一個民主社會,投票是必不可少的。
<<投票權法案>>(Voting Rights Act 1965)「少數民族語言」條款及第203條在Harris 縣實行的歷史
跟據<<投票權法案>(Voting Rights Act 1965) 第203條規定,州或政治分區必須向選民提供語言援助:
· 如果超過 5% 的投票年齡公民屬於語言少數群體,並且英語水準有限,或
· 如果超過 10,000投票年齡的公民屬於語言少數群體並且英語水準有限,和
· 英語水準有限且受教育程度低於5年級的公民的總投票年齡率高於全國比率。
國會於1975年通過了《投票權法》的“少數民族語言”條款 ,因為發現通過使用各種選舉程序,語言,少數群體的公民實際上是被排除在參與選舉進程以外。 除其他因素外,剝奪這些少數群體公民的投票權通常與向他們提供的不平等教育機會有直接相關,導致文盲率高,投票率低。 國會宣佈,為了執行美國第十四條修正案和第十五條修正案的保障,必須通過禁止這些做法和規定其他補救手段來消除這種歧視。
· 國會於1975年通過了《投票權法》中語言少數群體的規定,為期十年,然後在1982年將其延長了十年,並於1992年延長了十五年。
· 2007年7月27日,喬治·布希總統簽署了《2006年投票權法案重新授權和修正案》,將某些州和政治管轄權的語言要求條款延長了 25年,直到2032年。
Harris縣《雙語選舉計劃》Harris County Bilingual Election Program
· Harris縣1975年開始了 “Harris County Bilingual Election Program”《雙語選舉計劃》,努力遵守 Voting Rights Act 語言規定的核心活動 。 基於聯邦法規,德州選舉法,和美國司法部DOJ合作,聯合制定了實施語言援助計劃。
首先在1975年提供了西班牙文作為除英語外的投票語言。
· Harris縣政府于2002年7月提供越南文作投票語言。 2004年,美國司法部和德州Harris縣簽訂了一份諒解備忘錄 (MOU),其中包括指導方針為講越南文的選民實施語言援助計劃。
· 2011 年 10 月 14 日,Harris 縣開始努力遵守有關為華語選民提供語言援助的決定及行動計劃,把該計劃提交給司法部,並於 2012 年 12 月 21 日,中文獲預先批准成為<<投票權法案>>第203條規定在Harris 縣選舉時除了 英文、西班牙文、越南文以外必須提供的第四種語言。
在選票上,西班牙文是根據第一個公式確定採用的。 越南文和中文是根據第二個公式確定採用的。 Harris縣是德州251個縣唯一一個在選票上擁有所有4種語言的縣,包括英語,西班牙文,越南語和中文。 其他,在德州只有Tarrant縣和Dallas縣提供英文、西班牙文和越南文的選票。 在德州其他縣的選舉裏只有英文和西班牙文的選票。
跟據TEX. ELEC. CODE §61.034. 提供選舉<語言協助計劃>
語言援助計劃如果選民不能理解選票的語言,選民可以根據B分章第 64 章獲得説明。 Subchapter B, Chapter 64.
1. 於提前投票期間
a) Harris縣將優先安排在選舉時擁有超過 500 名越南姓氏登記選民的州代表區 (U.S. Representative Districts)的投票中心僱用流利英語和越南文的投票站工作人員。
b) Harris縣將優先安排在選舉時擁有超過 500 多名華裔登記選民的州代表區(U.S. Representative Districts)的投票中心僱用流利英語和中文的投票站工作人員。
c) Harris縣將優先安排在選舉時擁有 1000 名西班牙姓氏登記選民的州代表區(U.S. Representative Districts)的投票中心僱用流利英語和西班牙文的投票站工作人員。
d) 沒有被《投票權法》第 203 條涵蓋的選民,並且需要語言援助選舉時, Harris縣將與少數群體合作,將雙語人員安置在位於州代表區的投票站,該區需有 500 多名特定語言少數族裔的姓氏已登記為選民。
2. 於選舉日,每個投票中心配備翻譯人員訂下確定需要語言協助的標準。
a) 在每個投票區(voting precinct)的投票中心安排能說流利英語和越南語的人員,該投票區需有超過 50 名越南裔登記選民,在選舉時已確定需要語言協助。
b) 在每個投票區(voting precinct) 的投票中心安排能說流利英語和中文的人員,該投票區需有超過 50 名華裔登記選民,在選舉時已確定需要語言協助。
c) 在每個投票區(voting precinct) 的投票中心安排能說流利英語和西班牙文的人員,該投票區需有100 多名西班牙姓氏登記選民,在選舉時已確定需要語言協助。
d) 沒有被《投票權法》第 203 條涵蓋的選民,並且需要語言援助投票時, Harris縣將與少數群體合作,將雙語人員安置在位於該投票中心,該投票區需有 50 多名特定語言少數族裔的姓氏登記選民。
後續工作
至於競選中候選人的介紹翻譯,因為選務辦公室仍無黨派的縣政府機構、為保持中立態度,未能提供候選人介紹和介紹的翻譯。 若華裔選民需要瞭解候選人的政網,必須倚賴候選自己提供的介紹和無黨派的組織義工把候選人介紹及政網翻譯成中文。 但目前這種侯選人介紹的英中文字翻譯並未見得很普遍。 往後的工作必須幫助華裔選民衝破資訊障礙及語言障礙,華裔選民才能成為知情的選民( Informed Voters ),投下真正代表他們聲音的選票。 華裔人口於德州其他縣亦不段增加,華人(無論是公民與否) 都需填寫人口普查,被計算在內有助爭取中文成為選舉話語言,提高華人在社會政事上的參興和地位, 為華裔社群發聲,速進有利華人政策實施。
結論
現在Harris縣政府的選舉的資訊、文件、申請表、網頁及選票等,除了英語外都備有西班牙文、越南文和中文翻譯。 Harris縣自1975年開始了《雙語選舉計劃》,努力遵守 Voting Rights Act 語言規定的活動,制定了選舉語言援助計劃, 幫助選民除掉投票時的語言障礙。 繼多年來的努力,今天Harris縣每一台投票機上都可以找到中文選票提供給華裔選民以中文投票,這個權利實在得來不易! 華裔選民,你更要使用你的投票權,出來投票!
2022年11月美國中期選舉已經開始!
在大休士頓地區(Harris 縣 、Fort Bend縣, Brazoria縣, Montgomery 縣) 都有同樣的提前投票期 (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4日) 及選舉日(2022年11月8日)。
於提前投票期間,在全Harris縣將設有99所提前投票中心。 而2022年11月8日選舉日當日在Harris全縣更設有多達782所投票中心,供Harris選民在任可一個縣內投票中心投票。 在華人聚居及活動的休斯頓中國城區,提前投票站有<<Tracy Gee社區中心>>及首次成為投票中心的<<中國人活動中心>>都是提前投票中心。 另外<<中華文化中心>>亦作為選舉日11月8日的投票中心。 有精通中英雙語的投票站工作人員能為華裔選民提供服務,令華裔選民可實踐及履行公民責任並更容易參與投票。 另外亦有多個社區及文化中心、學校成為投票中心方便選民投票。 選民若有翻譯需要,亦可帶同一位自選(非僱佣關係、非工會/工會代表 關係)的協助人進入投票間內提供語言協助。 協助人須先簽下聲明檔,宣誓不會影響你投票的意向。 各投票中心亦可提供平板電腦操作搖距翻譯服務(須提前一天提出使用要求)為華裔選民提供投票語言翻譯協助。
Harris縣選務辦公室亦建議華裔選民在投票之前,從 HarrisVotes.com 預先下載及打印按着居住地址劃分的獨特選區選票樣本。 Harris縣選民可選擇列印用中文的選票樣本, 在投票前仔細考慮選擇候選人,並帶著已決定好的選票樣本到各投票站以中文投票。 選民於投票所內禁止使用電子儀器(包括手提電話、電腦、攝錄器... )及拍照,但選民仍可攜帶紙本的選票樣本及手寫筆記進入投票間內投票。 Harris縣的新款投票機可以轉換投票操作語言,使用中文螢幕投票,調較字體大小,及使用耳機聽取中文語音指示及選票專案,方便華裔選民以中文投票。 另外、以往90%選民都是於提前投票期間投票。 你的聲音、你的投票! 不要等到最後一天選舉日才行動!
一個以關心華人社區的單元報導,歡迎您提供活動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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